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3/2003

刊登日期:

2003.8.18

版數:

1227-1228

  •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相關法規 :
  • 第41/99/M號法令 - 訂定住所設在澳門地區以外之機構從事高等教育活動之許可制度。
  • 第7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 第7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
  • 第106/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南師範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 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專業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學時 學分
    英語 120 4
    心理學基本原理 60 3
    實驗心理學與心理學研究方法 60 3
    心理統計與測量 60 3
    發展心理學研究 60 3

    第二學年

    科目 學時 學分
    人格心理學研究 60 3
    教育心理學研究 60 3
    特殊兒童心理輔導研究 60 3
    社會心理學研究(選修) 60 3
    臨床心理與診斷(選修) 60 3
    心理諮詢與治療(選修) 60 3
    管理心理研究(選修) 60 3
    心理分析研究(選修) 60 3
    應用心理學進展專題研究(選修) 60 3

    備註:學生應從六門選修科中選修兩門。

    第三學年

    科目 學時 學分
    學位論文及答辯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

    法規:

    第79/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3/2003

    刊登日期:

    2003.8.18

    版數:

    1229-1230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41/99/M號法令 - 訂定住所設在澳門地區以外之機構從事高等教育活動之許可制度。
  • 第45/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運作。
  • 第79/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第71/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
  • 第10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南師範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9/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為使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能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南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及構成其組成部份。

    二、上款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2003/2004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第45/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 件

    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學時 學分
    英語 120 4
    心理學基本原理 60 3
    實驗心理學與心理學研究方法 60 3
    心理統計與測量 60 3
    發展心理學研究 60 3

    第二學年

    科目 學時 學分
    人格心理學研究 60 3
    社會心理學研究 60 3
    臨床心理與診斷 60 3
    教育心理學研究( 選修 ) 60 3
    特殊兒童心理輔導研究( 選修 ) 60 3
    心理諮詢與治療(選修) 60 3
    管理心理研究(選修 ) 60 3
    心理分析研究(選修) 60 3
    應用心理學進展專題研究( 選修 ) 60 3

    備註:學生應從六門選修科中選修兩門。

    第三學年

    科目 學時 學分
    學位論文及答辯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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