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28/2003

刊登日期:

2003.7.14

版數:

770

  • 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之第18/2003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相關法規 :
  • 第18/2003號行政命令 - 許可設立一家公司以經營退休基金管理業務
  •  
    相關類別 :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第18/2003號行政命令第一條有關公司的中文名稱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誠興退休基金管理公司”

    應改為:“誠興退休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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