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第69/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及行使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根據十一月二十七日第186/82/M號訓令及十一月八日第393/99/M號訓令而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的“商聯保險有限公司”,其中文名稱改為“英傑華保險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