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28/2002號行政命令:
第22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2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第22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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