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美食與甜品二——街邊小食」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 500,000枚 |
澳門幣一元五角 | 500,000枚 |
澳門幣二元 | 500,000枚 |
澳門幣二元五角 | 500,000枚 |
含面額澳門幣七元郵票之小型張 | 500,000枚 |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二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三萬一千二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起,發行並流通以「孝」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 500,000枚 |
澳門幣一元五角 | 500,000枚 |
澳門幣二元 | 500,000枚 |
澳門幣二元五角 | 500,000枚 |
含面額澳門幣七元郵票之小型張 | 500,000枚 |
含四枚小型張之郵冊價值澳門幣十八元 | 100,000冊 |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二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三萬一千二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鑑於目前有多項工作交由國際法事務辦公室進行,尤其是六月十一日第10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目標所產生的工作,故宜將對該項目組所定的運作期延長兩年。
基於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