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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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4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參與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會議的成員的每月報酬,以及該中心的教員及培訓導師的報酬
第24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重組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籌備委員會,並改名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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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份,內容如下:
第一副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4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一個研究修改從事建築師、土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工作制度的工作小組
第24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關閘新邊檢大樓——
邊檢大樓建造工程」的施工合同
第二副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52/2001號行政命令:
- 核准有關《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NCEM/SH)的技術性規則、編號及名稱的第三修正本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5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