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之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退休基金會之會員證式樣。該式樣載入本批示附件內。
二、會員證為白色,尺寸為84毫米x 54毫米,當中印有退休基金會之標誌。
三、會員證正面除持有人之相片外,還載明持證人姓名、會員號碼、性別及發出次數。
四、會員證背面除印有退休基金會之熱線電話及互聯網址等資訊外,於最下方還附有條碼式會員編號。
五、會員證由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簽發。
六、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藍色(印刷專色2925U) | |
退休基金會之中、葡文名稱: 藍色(印刷專色292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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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 |
(背面)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之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在退休基金會提供服務之人員所使用的工作證式樣。該式樣載入本批示附件內。
二、工作證為白色,尺寸為86毫米x54毫米,當中印有退休基金會之標誌。
三、工作證正面除持有人之相片外,還載明持證人的姓名、員工編號、職級及所屬部門。
四、工作證背面除載有簽發日期外,更具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及持證人的簽名。
五、工作證由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簽發。
六、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藍色 | |
(正面) | (背面)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8/2001號法律第七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重新公佈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通過的《印花稅規章》及有關總表的全文;在該文本內已引入由第8/2001號法律、八月四日第9/97/M號法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98/M號法律及第15/2000號行政法規作出的修改。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