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4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46/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終審法院:
附註:印發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41/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4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40/2001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