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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30/200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獨一條

公司名稱的更改

許可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2/99/M號訓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美國安泰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為“Seguradora Aetna (Macau) S.A.”,改名為“安泰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為“Seguradora Vida ING (Macau), S.A.”。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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