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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0/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考慮到隨着資訊科技迅速發展而出現的電子商貿,日後將成為企業的重要貿易方式,因此,急需開設頒授高等專科學位的電子商貿課程,以助該領域的專業人士之發展及技術提升,藉此配合勞動市場的需求。

基於此;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三年制之電子商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條所指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 並構成本批示組成部分。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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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電子商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術教學編排

1. 學術範圍:商貿及資訊;

2. 專業範圍:電子商貿;

3. 課程之正常期限:三年;

4. 完成課程所需之最少學分總數: 126 學分,及各必修科成績及格;

5. 授課語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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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電子商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互聯網導論 學期 3 3
數據處理導論  學期 3 3
商業導論 學期 3 3
基礎電腦數學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英語 (一)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21

第一學年——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電子商貿導論 學期 3 3
程式語言導論 學期 3 3
管理學導論 學期 3 3
統計學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英語(二)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 21

第二學年——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視窗環境及應用 學期 3 3
數據結構 學期 3 3
市場學 學期 3 3
會計學原理(一)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商業英語(一)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 21

第二學年——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系統分析 學期 3 3
數據通訊 學期 3 3
市場管理 學期 3 3
會計學原理(二)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商業英語(二)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 21

第三學年——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網頁設計 學期 3 3
互聯網技術(一) 學期 3 3
市場調查及研究 學期 3 3
廣告理論與實踐 學期 3 3
銷售管理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一) 學期 3 3
專業資訊英語 (一)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 21

第三學年——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電腦保安 學期 3 3
互聯網技術(二) 學期 3 3
消費者行為 學期 3 3
採購管理 學期 3 3
零售管理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一) 學期 3 3
專業資訊英語 (二)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21

課程總學分:126

選修科目表一

微型電腦系統
操作系統
人工智能
資訊管理系統
電子商貿項目管理
電腦繪圖
電腦輔助設計
資訊法
電子政府

選修科目表二

色彩學
平面及立體結構
藝術概論
書法字體藝術
體育及運動史
消閒體育
運動生理學
社會學
心理學
哲學導論
旅遊業管理
旅遊業分析
傳理與演說技巧
環境與地區研究
地區地理
澳門歷史
公共行政導論
國際關係導論
邏輯學概況
人際關係
微觀經濟學
宏觀經濟學
財務分析
商業法
貨幣與銀行學

葡文版本

第21/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由於資訊科技迅速發展而出現的電子商貿,日後將成為企業的重要貿易方式,所以必須開設頒授學士學位的電子商貿補充課程,以向取得電子商貿高等專科學位的人士提供補充知識以及深造的機會。

基於此;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頒授學士學位的電子商貿補充課程。

二、核准上條所指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該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構成本批示組成部分。

三、凡完成電子商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成績及格,並取得該專科學位者,均可報讀本電子商貿補充課程。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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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電子商貿補充課程 學術教學編排

1.學術範圍:商貿及資訊;

2.專業範圍:電子商貿;

3.課程之正常期限:一年;

4.完成課程所需之最少學分總數:42學分,及各必修科成績合格;

5.授課語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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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電子商貿補充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研習計劃(一) 學期 3 3
資料庫管理系統 學期 3 3
人力資源管理 學期 3 3
全面優質管理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一)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一)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21

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學時
研習計劃(二) 學期 3 3
多媒體程式開發 學期 3 3
運籌學 學期 3 3
國際市場管理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一)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一) 學期 3 3
選修科(表二) 學期 3 3

本學期總學分:21

補充學年總學分:42

選修科目表一

微型電腦系統
操作系統
人工智能
資訊管理系統
電子商貿項目管理
電腦繪圖
電腦輔助設計
資訊法
電子政府

註:學員不可重複選修電子商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第三學年已完成之科目。

選修科目表二

領導理論與才能
策略管理
企業行為與團隊管理
貿易理論與政策
勞資關係
中國市場策略
企業道德
企業環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