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9/2001

刊登日期:

2001.5.7

版數:

703

  • 許可與Texasia - Consultadoria, Projectos e Serviços, Lda.訂立「澳門污水處理廠蓄水池設計、建造、供應、安裝及起動工程」的技術輔助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122/84/M號法令 -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土地工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 TEXASIA - CONSULTADORIA, PROJECTOS E SERVIÇOS, LDA. 執行「澳門污水處理廠蓄水池設計、建造、供應、安裝及起動工程」之技術輔助顧問服務,施工期跨越一個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 TEXASIA - CONSULTADORIA, PROJECTOS E SERVIÇOS, LDA. 訂立「澳門污水處理廠蓄水池設計、建造、供應、安裝及起動工程」之技術輔助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MOP1,217,250.00﹝澳門幣壹佰貳拾壹萬柒仟貳佰伍拾圓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1年 $ 811,500.00
    2002年 $ 405,750.00

    二、 二零零一年的負擔將會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編號07.06.00.00.02、分類項目8.044.018.19之撥款支付。

    三、 二零零二年之負擔將會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 每年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7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9/2001

    刊登日期:

    2001.5.7

    版數:

    704

    •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環境保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666,743.62(陸拾陸萬陸仟柒佰肆拾叁圓陸角貳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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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 境 委 員 會

    二零零一年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編號 項目 金額
      收入  
      資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00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666,743.62
     

    開支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 雜項  
    05-04-00-01 備用金撥款 666,743.62

    全體委員會主席:梁維特

    全體委員會委員:梁文耀,陳恩讚,黃就順,陳錫僑,王志石,何錦霞,馬若龍,麥健智,馬家傑,韋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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