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3/2001號決議
公報編號:
18/2001
刊登日期:
2001.5.2
版數:
687
根據行政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提交執行委員會之建議及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之決定,將二零零零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管理帳目交由全體會議進行審議。
根據十二月四日第11/2000號法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立法會議決通過其二零零零年度管理帳目。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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