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民航局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28,295,500.00(貳仟捌佰貳拾玖萬伍仟伍佰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博樂克,正選委員:陳穎雄、何浩然(財政局代表)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益之金額為澳門幣 9,910,000.00(玖佰玖拾壹萬元整),成本之金額為澳門幣 32,378,000.00(仟貳佰拾柒萬捌仟元整),預計負差額為澳門幣 22,468,000.00(貳仟貳佰肆拾陸萬捌仟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於澳門——行政委員會:羅庇士,陳念慈,區惠華,楊寶儀
鑑於完善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規是二零零一年度施政方針法務領域的基本工作之一;
又鑑於這項對原有法例進行研究,並使之適應現行體系的工作較宜由政府及立法會合作進行;
現時宜設立一個由政府及立法會的法律專家及技術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以落實上述標的。
基於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設立法例研究及適應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
二、工作小組的職責為對現行法例進行分析及作出適應,並建議必要的措施,使法律體系能和諧一致。
三、工作小組由下列人士組成:
四、工作小組協調員不在時,由其指定之成員代任。
五、協調員可因工作需要邀請其他公共部門的代表或實體參與工作小組和提供協助,尤以在資訊提供以及就特定事宜提供人員用以收集、製作、分析、討論有關資料與資訊及編製報告書。
六、工作小組的行政及後勤支援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提供。
七、本批示自公佈翌日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174,218,500.00(壹億柒仟肆佰貳拾壹萬捌仟伍佰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主席:李向玉——副主席:周經桂 ——秘書長:高濠輝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72,122,000.00(柒仟貳佰壹拾貳萬貳仟元正),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下列獨立預算公布於附件: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其他成員:麥潔群,林國洪,王世紅,沈麗婷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衛生局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1,195,580,000.00(拾壹億玖仟伍佰伍拾捌萬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申道恕(主席),陳綺華,瞿國英,艾德偉,官世海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申道恕(主席),陳綺華,瞿國英,艾德偉,官世海
a) 職位於出缺時予以取消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重返基金二零零一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佰零萬仟伍佰圓整(MOP$3,033,500.00),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於社會重返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張永春——委員:高文德,李勝里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肆仟捌佰壹拾壹萬仟圓整(MOP$48,113,000.00),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於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行政委員會——主席:張永春——委員:甄倩敏,李勝里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 660,648,200.00 (澳門幣陸億陸仟零陸拾肆萬捌仟貳佰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馮炳權、志建陳、陳榮光、劉永誠、飛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