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鑑於公布於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之十月十六日第101/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獨一條之中文本有誤,故須作以下更正:
原文為:“……,中文名稱為‘匯豐保險(亞洲)有限公司’。”
應改為:“……,中文名稱為‘滙豐保險(亞洲)有限公司’。”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崇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