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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0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第一及第二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1,248,481.46(壹佰貳拾肆萬捌仟肆佰捌拾壹元肆角陸分整)及澳門幣12,500,000.00(壹仟貳佰伍拾萬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 廢止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九月二十七日第193/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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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二零零零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補充預算

單位:澳門幣

經濟
分類
項目 二零零零年
預算登錄之金額
實際決算之結餘 減少
 

資本收入

     
13-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13,350,000.00 12,101,518.54 (1,248,481.46)
  總計 13,350,000.00 12,101,518.54 (1,248,4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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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分類

項目

二零零零年
預算登錄之金額

從撥款
中撥出

項目現有
之金額

 

經常開支

     
04-00-00-00 經常轉移      
04-02-00-00 私人機構      
04-02-03-00 社會設施      
04-02-03-01 托兒所 23,528,000.00 (848,481.46) 22,679,518.54
05-04-00-00 雜項      
05-04-09-00 舉辦培訓活動,研討會及會議之負擔 1,000,000.00 (400,000.00) 600,000.00
  總計  24,528,000.00 (1,248,481.46) 23,279,518.54

行政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委員:容光耀,張鴻喜,區志強,Ulisses Julio Freire Mar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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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之第二補充預算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名 稱 金額
         

收入

 
          經常收入  
05 00 00     轉移  
05 01 00     公營部門  
05 01 01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慈善及社會活動方面之共同分擔 $ 12,500,000.00
          收入總計 $ 12,500,000.00
         

開支

 
          經常開支  
04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3 00 00   私人  
04 03 01 00   個人及家庭津貼 $ 12,500,000.00
          開支總計 $ 12,500,000.00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委員:容光耀,Maria Amélia Monteiro Rodrigues,區志強,Ulisses Julio Freire Marq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