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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廢止 : | |||
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私營機構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考慮到澳門彩票有限公司(S.L.O.T.)為了獲准體育彩票 --足球博彩的網上投注而作出的闡述,有關規章載於本批示附件內並為本批示的構成部分;
考慮到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的贊同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批准專營公司澳門彩票有限公司(S.L.O.T.)自本日起試行體育彩票--足球博彩項目的網上投注,為期一年。
二、有關投注規章和條件載於本批示附件內。
三、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在其認為有需要時,有權查閱專營公司的所有與此類投注有關的電腦資料。
四、澳門彩票有限公司承諾於比賽舉行後,隨即將有關網上投注的投注金額和投注數目的電腦記錄送交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五、身為經營體育彩票項目的組織機構的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倘因其過錯而引致特許實體或第三者的損失,則對所有由此而引起的不當情事負責。
六、倘有涉及本彩票規章的疑點或遺漏,則遵照八月十七日第12/87/M號法律所規定的制度、即發彩票專營合約以及經十一月二十二日第432/99/M號訓令和三月三十一日第21/2000號行政命令修改的六月五日第138/98/M號訓令的規定。
七、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必須遵守所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將來制定的關於互聯網應用的法例。
八、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七日。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一、投注和博彩規則按照澳門彩票有限公司(S.L.O.T.)組織的體育彩票--足球博彩項目的法定規章處理。專營公司的投注中心備有法定規章的副本以供投注者取閱。
二、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網站(“website”)所顯示的日期和時間,均為澳門當地日期和時間。
三、所有交收均以澳門幣或港元為單位。
四、欲開立網上投注戶口以進行投注或收取彩金者,必須年滿十八歲。
五、投注者在向澳門彩票有限公司辦理登記或通過互聯網投注之前,各自獨力負責確保適當遵守其所屬國家的博彩法律範疇的現行地方性或全國性法律。
六、專營公司網站(“website”)備有體育彩票--足球博彩項目的法定規章和網上投注程序以供查閱。此外,還備有各場賽果、哪些投注中彩和派彩方式以供查閱。
七、以螢光幕上顯示“Bet Accepted”(投注已被接受)信息的方式接受和確認網上投注。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對已經作出的但未經上述方式確認的投注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投注一經澳門彩票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電腦系統接受後,不能被取消或更改。
九、最低投注額為澳門幣十元或港元十元。
十、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對任何妨礙正確投注的設備或電訊故障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亦不接受其通過郵件、電子郵件或其他數據傳送的方式所接到的投注。
十二、任何涉及網上投注的投訴,均須在自有關投注作出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澳門彩票有限公司或特許實體提起後方獲受理。澳門彩票有限公司電腦系統所保有的電子記錄,為投注的有效憑證。
十三、已公佈的規章必須經特許實體批准後方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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