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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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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1/2000號行政法規:
將郵電局易名為「郵政局」,並使有關電信領域的權限由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行使——若干廢止
第26/2000號行政命令:
修改二月二十三日
第26/98/M號訓令
所定之收費
第27/2000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審計長辦公室:
更正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
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
的
第2/CA/2000號審計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