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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8/200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確定公曆每年十一月十八日為“水警稽查局日”。

二、確定公曆每年三月十四日為“治安警察局日”。

三、確定公曆每年五月二日為“消防局日”。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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