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訂定一九九九年度的信用機構、兌換店及現金速遞公司的監察費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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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佈於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數份行政法規、行政命令及行政長官公告
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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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的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及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
附註: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及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增發兩副刊,內容如下: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