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七年二月三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更正於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第174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A 副刊公佈之第23-A/96號法律之附件,該法律係修改《澳門組織章程》者
澳 門 政 府
- 設立旅遊委員會
- 規範確定在澳門港務局登記之船舶及船艇之安全船員人數之程序——若干廢止
- 核准中文學制之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之學術及教學安排和學習計劃
- 核准英文學制之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之學術及教學安排和學習計劃—— 廢止五月十七日第129/93/M號訓令所載之英文學制之學習計劃
- 調整一九九七年之供水收費表
- 核准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本身預算,並由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 核准澳門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並由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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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GM/97號批示,設立澳門文化中心辦公室(GC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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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GM/97號批示,核准關於外聘人員之錄取、續期或狀況 更改以及職務終止之印件格式——廢止八月三日第44/GM/95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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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書一份
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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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書一份
副刊
目 錄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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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GM/97號批示,將間接選舉之法人之每年選民登記調整期延長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