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將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設立之保留地總面積擴大
- 檢討政府成員之薪俸
- 在治安警察廳人員團體內增設數職位
- 在澳門農林廳設一行政人員團體
- 修正十一月十三日第50/76/M號法令核准之諮詢會章程第五十三條條文(出席費)
- 調整會議出席費金額
- 核准固定資產攤折管制法律
- 修正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之純利稅章程第十二、二十三、三十七、四十三至四十五、五十六至五十八條條文
- 修正十二月三十日第50/80/M號法令若干條文(來源證)——撤消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八六五號立法條例第二十一、四十五、四十六及四十八條條文
第76/84/M號訓令:
- 發行並流通有關「澳門建築物及紀念碑」郵票(普通發行——第三組)
第77/84/M號訓令:
- 修正七月二十四日第133/76/M號訓令核准之本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第四及二十一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