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名稱 | 每個字收費 (澳門幣) |
1 | 普通電報 | |
1.1 | 香港 | 0.38 |
1.2 | 葡萄牙 | 0.61 (每份電報加收2.50) |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東南亞其他地區 | 1.30 |
1.4 | 澳洲、新西蘭、大洋洲、歐洲其他國家、北美洲、非洲、印度及中東 | 3.50 |
1.5 | 中美洲、南美洲、加勒比海 | 4.50 |
1.6 | 澳門(按最少廿五個字起碼計算費用及不設急電服務) | 0.10 (每份電報加收20) |
42國際急電按一般收費加倍,信電按一般收費減半。
發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及香港等地的各類中文電報,每個字須加收澳門幣0.1元之編碼費,中文電報每個字收費澳門幣0.55元。
電傳電報服務(專用電報用戶要求之傳達發報)及傳真電報服務,每份電報需額外加收澳門幣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