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8/200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1/2000

刊登日期:

2000.7.31

版數:

972

  • 委任一名法律碩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
相關法規 :
  • 第48/2000號行政命令 - 委任一名法律碩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
  • 第49/2001號行政命令 - 命令一名定期委任的檢察院法官以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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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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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8/200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及(九)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任命

    經檢察長提名,行政長官任命胡曉法律碩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為期三年,可續任。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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