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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96/90/M號訓令

公報編號:

18/1990

刊登日期:

1990.4.30

版數:

1564

  • 關於訂定澳門保安部隊消防隊隊員每週工作為四十五小時事宜。
被廢止 :
  • 第13/2005號行政命令 - 調整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的軍事化人員、海關關員及澳門監獄獄警隊伍人員每月的增補性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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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87/89/M號法令 - 核准澳門公職人員章程──若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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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消防局 - 治安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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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3/2005號行政命令 廢止

    第96/90/M號訓令

    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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