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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6/80/M號訓令

公報編號:

4/1980

刊登日期:

1980.1.26

版數:

120

  • 訂定三月十八日第一三八/七五號國令核准鑄造之面額二十元硬幣予以收回。
相關類別 :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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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16/80/M號訓令

    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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