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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7/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7/2010

刊登日期:

2010.7.5

版數:

498-500

  • 經濟局人員編制。
被廢止 :
  • 第25/2017號行政法規 - 經濟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法規 :
  • 第15/2003號行政法規 - 核准經濟局的組織及運作——廢止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5/2017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57/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人員編制

    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經濟局的組織及運作》第十八條所指的經濟局人員編制,由附於本行政命令並作為其組成部分的表一取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命令公佈。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

    表一

    經濟局人員編制

    (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所指者)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 局長 1
    副局長 2
    廳長 5
    處長 9
    科長 4 a)
    高級技術員 6 高級技術員 58
    傳譯及翻譯 - 翻譯員 6
    技術員 5 技術員 13
    傳譯及翻譯 - 文案 2
    監察 - 督察 40
    技術輔助人員 4 技術輔導員 43
    資訊 - 資訊助理技術員 4 a)
    技術輔助人員 3 行政技術助理員 74
    運輸 - 輕型車輛司機 1 a)
    工人 1 勤雜人員 2 a)

    a)職位出缺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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