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6/2023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6/2023

刊登日期:

2023.6.26

版數:

1609-1610

  • 修改審計署人員編制。
相關法規 :
  • 第2/2021號法律 - 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第12/2007號行政法規 - 訂定審計署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審計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6/202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2021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審計署人員編制

    第12/2007號行政法規《審計署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所指附件一所載的審計署人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替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

    審計署人員編制

    (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所指者)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局長 1
    副局長 1
    廳長 1
    高級審計師 3
    處長 4
    審計師 8
    高級技術員 5 高級技術員 44
    傳譯及翻譯 翻譯員 2
    技術員 4 技術員 3
    技術輔助人員 3 技術輔導員 11
    行政技術助理員 2 a)
    總數 80

    a)職位出缺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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