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8/2023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5/2023

刊登日期:

2023.6.19

版數:

1480-1481

  • 修改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
相關法規 :
  • 第2/2021號法律 - 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第24/2011號行政法規 - 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行政公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02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2021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

    第24/2011號行政法規《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十五條所指附表一所載的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替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

    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

    (第24/201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五條所指者)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局長 1
    副局長 3
    廳長 9
    處長 17
    高級技術員 5 高級技術員 110
    傳譯及翻譯 翻譯員 89
    技術員 4 技術員 39
    傳譯及翻譯 文案 14
    技術輔助人員 3 技術輔導員 73
    技術輔助人員 公關督導員 5 a)
    行政技術助理員 12 a)
    總數 372

    a)職位於出缺時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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