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特刊

刊登日期:

2016.12.31

版數:

2-11

  • 核准《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已更改 :
  • 第14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 在經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內增加第二十四條。
  • 第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的士准照、執照及的士駕駛員證的式樣以及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一條及第二條。
  • 第13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 第2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  
    廢止 :
  • 第1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 第36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新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並代替第1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收費表。
  •  
    相關法規 :
  • 第17/88/M號法律 - 核准印花稅章程並核准印花稅稅率及繳付方式。
  •  
    相關類別 :
  • 交通事務 - 駕駛准照及執照 - 租賃車輛及的士 - 車輛的進口、商標和型號認可以及檢驗 - 駕駛學校及教學 - 汽車登記 - 交通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附於本批示且為其組成部分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下稱“價金表”)。

    二、價金表的金額可透過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或更新,並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三、公共部門及公共實體無須繳付價金表中的費用及價金。

    四、如無特別規定,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的應付金額,按以下方式計算:

    (一)發出年度准照的應付金額,以發出准照日的月份至該曆年年終的完整月數按比例計算;

    (二)年度准照每次續期的應付金額,為年度准照費用的全數,但收費表內另定准照續期金額者除外。

    五、年度准照的續期申請應於一月至二月期間遞交,但法律另定期限者除外。

    六、如無特別制度,不在上款所定期限內為年度准照續期,導致不得進行獲准的活動。

    七、廢止第119/2008號第36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八、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項目 費用/價金*
    (澳門幣)
    第一章——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
    第一條——的士准照及執照
    一、簽發* 透過公開競投或豁免公開競投
    二、補發、更換或附註* $ 300.00
    三、的士執照的轉移 $ 20,000.00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二條——的士駕駛員證*
    一、報考專門考試 豁免
    二、重考(倘考試不合格或缺席) $ 200.00
    三、簽發(包括當年年度費用)* $ 800.00
    四、年度費用、續期、補發或更換* $ 100.00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二章——駕駛考試、准照及執照
    第三條——學習駕駛准照
    一、簽發 $ 600.00
    二、補發或更換 $ 200.00
    第四條——駕駛考試(包括第3/2007號法律第八十條第一款(四)項所指的特別駕駛考試)
    一、申請駕駛理論測驗 $ 300.00
    二、申請駕駛實習測驗  
    (一)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600.00
    (二)輕型汽車 $ 700.00
    (三)重型貨車 $ 1,200.00
    (四)重型客車 $ 1,200.00
    (五)牽引車或鉸接式車輛 $ 1,200.00
    三、重考任何一項駕駛考試的測驗 $ 600.00
    四、提前任何一項駕駛考試的測驗 $ 600.00
    五、延遲任何一項駕駛考試的測驗 $ 400.00
    六、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使用費(每輛,每小時) $ 20.00
    第五條——駕駛執照及證明駕駛資格的其他文件
    一、澳門駕駛執照及特別駕駛許可證  
    (一)簽發澳門駕駛執照、特別駕駛許可證或相應的替代文件 豁免
    (二)駕駛執照及特別駕駛許可證續期、更換或附註 $ 400.00
    (三)補發駕駛執照及特別駕駛許可證 $ 600.00
    (四)補發替代文件 $ 200.00
    二、以其他國家簽發的駕駛執照或同等證件換發澳門駕駛執照 $ 2,000.00
    三、簽發澳門駕駛執照證明(中文或葡文) $ 100.00
    四、簽發國際駕駛執照 $ 300.00
    五、特別駕駛執照(發予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執照持有人)  
    (一)簽發 $ 1,000.00
    (二)按期續期 $ 600.00
    (三)逾期續期 $ 1,100.00
    (四)補發、更換或附註 $ 400.00
    六、簽發《道路交通規章》第七十二條第五款所指的特別許可 $ 1,500.00
    第三章——教練員准照、校長准照及駕駛學校執照
    第六條——教練員准照
    一、教練員培訓課程——學費 $ 800.00
    二、教練員特別駕駛實習考試(每一類別) $ 2,400.00
    三、重考特別駕駛實習考試 $ 600.00
    四、簽發教練員准照 $ 1,200.00
    五、教練員准照按期續期(每年) $ 600.00
    六、教練員准照逾期續期(每年) $ 1,200.00
    七、教練員准照的補發、更換或附註 $ 400.00
    第七條——校長准照
    一、校長培訓課程——學費 $ 1,000.00
    二、簽發校長准照 $ 2,000.00
    三、校長准照按期續期(每年) $ 1,000.00
    四、校長准照逾期續期(每年) $ 2,000.00
    五、校長准照的補發、更換或附註 $ 400.00
    第八條——駕駛學校執照
    一、簽發駕駛學校執照(包括檢查設施) $ 7,200.00
    二、駕駛學校執照按期續期(每年) $ 2,000.00
    三、駕駛學校執照逾期續期(每年) $ 4,000.00
    四、因轉移駕駛學校而於駕駛學校執照上作附註 $ 5,000.00
    五、因更改駕駛學校執照上的其他資料而作附註 $ 4,000.00
    六、駕駛學校執照的補發或更換 $ 400.00
    第四章——車輛的核准、註冊及登記
    第一節——核准車輛商標及型號
    第九條——核准程序(認可及檢驗)
    一、輕型汽車、重型汽車、工業機器車、掛車或半掛車 $ 9,600.00
    二、輕型摩托車或重型摩托車 $ 4,400.00
    三、發動機說明書或輪胎、預示信號裝置、安全帶或其他配件或組件的型號列表 $ 1,000.00
    第十條——建造、改裝或更換車廂、構件或其他元件
    核准建造、改裝或更換任何種類車輛的車廂、構件或其他元件 $ 3,000.00
    第二節——註冊
    第十一條——機動車輛、掛車及半掛車的臨時註冊號牌
    一、特別號牌——每年  
    (一)輕型汽車、重型汽車、掛車或半掛車(一對號牌) $ 6,000.00
    (二)輕型摩托車或重型摩托車(單一塊號牌) $ 3,000.00
    (三)逾期續期  
    ——輕型汽車、重型汽車、掛車或半掛車(一對號牌) $ 9,000.00
    ——輕型摩托車或重型摩托車(單一塊號牌) $ 4,500.00
    二、特別號牌——每15日  
    (一)輕型汽車、重型汽車、掛車或半掛車(一對號牌) $ 900.00
    (二)輕型摩托車或重型摩托車(單一塊號牌) $ 500.00
    三、試驗號牌——每15日 $ 900.00
    四、臨時號牌——每日 $ 100.00
    第十二條——註冊、恢復註冊及/或發出新註冊號碼(包括首次檢驗)
    一、輕型摩托車 $ 3,600.00
    二、重型摩托車 $ 4,400.00
    三、輕型汽車 $ 9,600.00
    四、重型汽車或工業機器車 $ 10,800.00
    五、掛車或半掛車 $ 5,400.00
    第十三條——購置經挑選的普通註冊號碼、特別註冊號碼或個人專有註冊
    一、購置於每日訂定的首400個號碼中挑選的普通註冊號碼(投標底價)  
    (一)汽車 $ 40,000.00
    (二)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6,000.00
    二、購置特別註冊號碼(投標底價)  
    (一)汽車  
    ——A組 $ 250,000.00
    ——B組 $ 200,000.00
    ——C組 $ 120,000.00
    ——D組 $ 60,000.00
    (二)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A組 $ 24,000.00
    ——B組 $ 12,000.00
    三、購置個人專有註冊  
    (一)由利害關係人提出的式樣(人名或字母數字) $ 2,000,000.00
    (二)由交通事務局確定的字母數字式樣(投標底價) $ 2,000,000.00
    (三)使用非規定顏色的附加費 有關費用的十分一
    四、參與競投經挑選的普通註冊號碼 $ 500.00
    五、參與競投特別註冊號碼的保證金  
    (一)A組或B組汽車 $ 22,500.00
    (二)C組或D組汽車 $ 7,000.00
    (三)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1,800.00
    六、延遲使用經挑選的普通註冊號碼、特別註冊號碼或個人專有註冊,超過90日的附加費(每月或不足一個月) $ 4,000.00
    第十四條——註冊號碼的轉移
    一、的士或教練車註冊號碼的轉移 豁免
    二、普通註冊號碼、特別註冊號碼及個人專有註冊的轉移(包括轉移時新的註冊檢驗)  
    (一)汽車  
    ——已繳付購置費用 $ 6,000.00
    ——未繳付購置費用 $ 40,000.00
    (二)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已繳付購置費用 $ 1,600.00
    ——未繳付購置費用 $ 6,000.00
    三、轉移已購置但未登記的註冊號碼  
    (一)汽車 $ 30,000.00
    (二)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4,500.00
    第三節——登記
    第十五條——登記摺
    一、簽發 豁免
    二、補發、更換或附註 $ 200.00
    第十六條——所有權轉移
    一、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200.00
    二、工業機器車、掛車或半掛車 $ 2,000.00
    第五章——檢驗、專門鑑定、檢查及的士計程錶檢定
    第十七條——定期檢驗
    一、於交通事務局訂定日期內  
    (一)重型汽車或工業機器車 $ 350.00
    (二)私人用途的輕型汽車 $ 500.00
    (三)職業用途的輕型汽車(包括教練車、的士、自駕之輕型出租汽車、貨車及客貨車) $ 350.00
    (四)私人用途的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300.00
    (五)職業用途的輕型或重型摩托車(包括輕型及重型摩托車之教練車、貨車及自駕之輕型及重型出租摩托車) $ 250.00
    (六)掛車或半掛車 $ 350.00
    (七)三輪車 豁免
    二、在原定期限以外 $ 2,000.00
    三、到場作實地檢驗的附加費(每一機動車輛) $ 1,000.00
    四、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附加費(每一車輛) $ 400.00
    第十八條——特別檢驗及重驗
    一、法定期限內申請  
    (一)重型汽車或工業機器車 $ 2,000.00
    (二)輕型汽車 $ 2,000.00
    (三)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1,200.00
    (四)掛車或半掛車 $ 2,000.00
    二、重驗  
    (一)重型汽車或工業機器車 $ 4,000.00
    (二)輕型汽車 $ 4,000.00
    (三)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2,000.00
    (四)掛車或半掛車 $ 4,000.00
    三、由權限當局依法著令進行的檢驗 豁免
    四、逾期申請(每逾期一個月或不足一個月的附加費)  
    (一)重型汽車或工業機器車 $ 2,000.00
    (二)輕型汽車 $ 2,000.00
    (三)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1,200.00
    (四)掛車或半掛車 $ 2,000.00
    五、到場作實地檢驗的附加費(每一機動車輛) $ 1,000.00
    六、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附加費(每一車輛) $ 400.00
    第十九條——專門鑑定、檢查及的士計程錶檢定
    一、機動車輛專門鑑定 $ 600.00
    二、檢查車輛的整體狀況(應車主要求) $ 1,000.00
    三、的士計程錶檢定 $ 200.00
    四、到場作實地檢驗的附加費(每一機動車輛) $ 1,000.00
    五、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附加費(每一車輛) $ 400.00
    第六章——移走及存放車輛
    第二十條——移走車輛
    一、腳踏車 $ 250.00
    二、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750.00
    三、輕型汽車 $ 1,500.00
    四、重型汽車或特別車輛 $ 6,000.00
    第二十一條——存放車輛(每日)
    一、腳踏車 $ 20.00
    二、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 50.00
    三、輕型汽車 $ 100.00
    四、重型汽車或特別車輛 $ 600.00
    第七章——其他費用及價金
    第二十二條——書冊及識別標誌
    一、輔助駕駛考試書冊  
    (一)第一分冊——交通標誌(雙語版或英文版) $ 12.00
    (二)第二分冊——路面交通情況(雙語版或英文版) $ 12.00
    (三)第三分冊——交通規則(雙語版或英文版) $ 12.00
    (四)第四分冊——違規罰則(雙語版或英文版) $ 12.00
    (五)第五分冊——安全駕駛(雙語版或英文版 ) $ 12.00
    (六)五冊套裝(雙語版或英文版) $ 60.00
    二、第3/2007號法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所指的識別標誌(鋁質P牌) $ 50.00
    第二十三條——聲明書、證明及其他
    一、各類聲明書或附註 $ 120.00
    二、證明書、證明或其他相同性質的文件 $ 120.00
    三、補發或更換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標誌 $ 100.00
    四、補發其他沒有規定特別費用的准照 $ 100.00
    五、牌照現況說明(查車紙) $ 20.00
    六、加快費用 $ 400.00
    第二十四條──港珠澳大橋的車輛通行*
    一、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抽籤)**  
    (一)發給配額或續期(三年期)** $ 1,000.00
    (二)參與抽籤 $ 500.00
    二、澳門私家車一年期往來港澳常規配額(非抽籤)的發給或續期*** 豁免
    三、常規配額持有人申請更換獲許可通行的車輛、車輛註冊號碼或駕駛員(每一情況)*** $ 1,000.00

    * 附加 - 請查閱:第14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13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2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 經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核准的《印花稅繳稅總表》所指的各類文件、文書及行為尚須繳付有關稅額。

    法規:

    第52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特刊

    刊登日期:

    2016.12.31

    版數:

    11-12

    • 調整經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移走和存放車輛的應繳費用。
    相關法規 :
  • 第35/2003號行政法規 - 核准《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相關類別 :
  • 停泊 - 多層停車場 - 交通事務局 - 治安警察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移走和存放車輛的應繳費用調整如下:

    (一)移走:

    ——腳踏車:澳門幣二百五十元;
    ——輕型摩托車及重型摩托車:澳門幣七百五十元;
    ——輕型汽車:澳門幣一千五百元;
    ——重型汽車及特別車輛:澳門幣六千元。

    (二)存放:

    ——腳踏車:澳門幣二十元;
    ——輕型摩托車及重型摩托車:澳門幣五十元;
    ——輕型汽車:澳門幣一百元;
    ——重型汽車及特別車輛:澳門幣六百元。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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