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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4/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39/2014

刊登日期:

2014.9.26

版數:

16966-16985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相關法規 :
  • 第54/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 第102/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國際安全管理(ISM)規則)修正案。
  • 第103/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ISM規則》)的修正案。
  • 第105/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國際安全管理(ISM)規則)的修正案。
  • 第28/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國際安全管理規則》)的修正案。
  • 第3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國際安全管理(ISM)規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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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國際海事法 - 其他 - 海事及水務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4/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際海事組織的成員國及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訂於倫敦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締約國;

    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透過第A.741(18)號決議通過了《國際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且有關規則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包含上指規則的第A.741(18)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第A.741(18)號決議


    Resolução A.7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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