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市 政 署

公 告

澳門半島南岸海濱綠廊工程—嘉樂庇總督大橋以西至融和門—第3區

公開招標競投

1. 判給實體:行政長官。

2. 招標實體:市政署。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施工地點:澳門新城B區。

5.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休憩區,主要包括高架及下沉式單車徑、海濱步道、多功能廣場、中央眺望臺、帆船餐廳、兒童遊樂場、親子卡丁車場、健身設施區、景觀棧道、親水木平台等工程內容。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叁佰壹拾萬元〔MOP3,100,000.00〕,須以現金存款或受益人為“市政署”的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需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市政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內具備施工註冊者。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競投,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 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五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

截止日期及時間:2025年6月3日下午5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倘市政署於截標時間不向公眾開放,則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截止時間。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市政署培訓中心。

日期及時間:2025年6月4日上午10時正。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開標當日上午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5. 查閱卷宗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章程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截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五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2025年5月27日下午5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卷宗副本,每份為澳門元柒佰元正(MOP7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6. 總承攬期:不得超過450天。

17. 標書之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工程總造價 – 55%

- 合理承攬期 – 15%

- 材料使用及貨期計劃– 10 %

-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 – 10%

- 僱用澳門本地勞工比率 – 5%

- 職安健狀況記錄評分 – 5%

18.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2025年5月27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五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麥儉明

第01/DL/2025號公開招標

市政署化驗處購買一套超高效液相串聯質譜儀UPLC/MS/MS

按照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本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市政署化驗處購買一套超高效液相串聯質譜儀UPLC/MS/MS”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擔保澳門元捌萬圓正(MOP80,000.00),臨時擔保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招標章程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舉行。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吳秀虹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邱潤華


財 政 局

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

代局長 何燕梅


旅 遊 局

通 告

第10/DAF/2025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經第41/202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8/2011號行政法規《旅遊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五條(七)項、第55/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八款,以及經上述批示修改的第8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授權予行政財政廳廳長方丹妮批准因達年齡上限而強制退休的申請。

二、旅遊局第3/DAF/2025號批示的第三款(三)項修改如下:

“(三)許可作出由登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旅遊局的撥款承擔、用於工程或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三十萬元為限;"

三、轉授權予行政財政廳廳長方丹妮,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規定提出的退休申請作出決定。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所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獲授權人及轉授權人自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第2/2025/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關閘邊檢大樓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其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其網頁內查閱倘有之最新資料。

投標人必須按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安排的時間出席現場視察,且必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時前通知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電話:88669358,傳真:88669340)出席視察的代表(不多於兩名)姓名。

- 視察時間: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 集合地點:關閘邊檢大樓離境大堂門口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267,000.00(澳門元貳拾陸萬柒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服務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鄺逸富副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公 告

(開考編號︰02524/03-MED.TC)

為填補衛生局醫生職程第一職階普通科醫生(中醫職務範疇)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四個職缺,經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第四款及第六十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離 島 醫 療 綜 合 體 北 京 協 和 醫 院 澳 門 醫 學 中 心

公 告

第1/P/25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提供員工和就診者的膳食服務(為期一年)”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綜合保障部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伍佰元整(MOP50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6樓運營財務部),亦可於本院網頁(www.cmm-pumch.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可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下午三時,前往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地下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之標的地點。

投標書應交往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的接待處。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服務行政大樓8樓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院運營財務部繳交澳門元叁拾叁萬零陸佰柒拾貳元整(MOP330,672.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吳文銘


社 會 工 作 者 專 業 委 員 會

通 告

(考試編號:1/CPAS/2025)

茲公佈: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及第1/2022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的規定,以及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的決議,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日(星期六)舉行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下稱“考試”)。

1. 報考條件

已提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的人士可報考,只要其學歷已在該程序中獲社專會議決通過。

2. 報考方式及期限

2.1 須透過《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的報考人個人帳戶進行報名。

2.2 最後報名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3. 考試方法

3.1 考試以筆試進行

3.2 考試時間為三小時三十分

3.3 報考人可選擇以中文、葡文或英文撰寫的試卷,但必須於報名時指出所選擇的語言。如無指明,則推定使用中文試卷。

4. 評分制度

4.1 考試評分以0-100表示,得分低於50分視為不及格

4.2 考題所占的分數比例

4.2.1 選擇題占50分

4.2.2 申論題占50分

5. 考試範圍

5.1 考試範圍包括

5.1.1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5.1.1.1 社會工作基本概念

5.1.1.2 社會工作價值觀與專業倫理

5.1.1.3 社會工作理論

• 危機介入/危機干預

• 認知行為學派

• 優勢視角

• 社會支持網絡模式

• 家庭為本社會工作

5.1.1.4 社會福利與政策

5.1.1.5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5.1.1.6 社會工作管理

5.1.1.7 社會工作研究

5.1.2 社會工作實務

5.1.2.1 個案工作

5.1.2.2 團體工作

5.1.2.3 社區工作

5.1.2.4 社會工作綜合應用

5.1.3 澳門社會政策與法規

5.1.3.1 澳門社會政策與服務

• 安老政策

• 康復政策

• 房屋政策

5.1.3.2 澳門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

5.1.3.3 第2/2020號通告《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

5.2 注意事項

5.2.1 報考人可查閱5.1.3.2所指及與5.1.3.1範圍相關的法例(紙本)。

5.2.2 除5.2.1所指的法例外,報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書籍或資料。

6. 考試舉行時間及地點

考試舉行的時間及地點將公佈於社專會網頁(https://www.cpas.gov.mo)。

7. 成績公佈

考試的成績名單將公佈於社專會網頁(https://www.cpas.gov.mo)。

8. 個人資料的處理

報考人所提供的資料僅作考試之用,所有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9.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潘志明

正選委員:劉秉權、盧子健、陸珍妮、吳婉瑩、林敏芝、蘇景楊

候補委員:何嘉欣、李鴻樞、楊淑莊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主席 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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