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澳門青年創新發展協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4號177/2017號。

澳門青年創新發展協會

第一條

名稱

中文名:澳門青年創新發展協會;

葡文名:Associação de Inovação e Desenvolvimento de Juventude de Macau。

第二條

會址

會址設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71號金華閣16樓B座,經會員大會決議會址得遷往澳門任何地方。

第三條

宗旨

(1)本會為非牟利組織;

(2)宗旨為秉承愛國愛澳的精神,致力培養及提升澳門青年創新的思維,為澳門的繁榮穩定及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會員

凡年滿十八歲並認同本章程人士,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批准後即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本會設以下組織

(1)會員大會;

(2)理事會;

(3)監事會。

第六條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秘書若干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會長對內領導會務、主持會員大會會議,對外代表本會。會長出缺時由其中一名副會長代之。

第七條

會員大會會議

會員大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或透過簽收之方式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會議包括選舉和通過本會的一切重要決議、審議通過每年的工作報告、財務報告、來年度預算等。

第八條

會員大會決議

(1)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但不影響以下各款規定之適用;

(2)修改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者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3)解散法人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九條

理事會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秘書及理事若干人,任期三年,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連選得連任,成員數目須為單數。當理事長出缺時,須由全體副理事長選出一名理事長代為之。理事會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第十條

監事會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人,任期三年,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連選得連任,成員數目須為單數。監事會負責監督本會會務及財務等事務。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十一條

經費

本會的收入包括會員之會費、來自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的收入和收益,及得接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其他機構、實體或個人的捐獻及資助。

第十二條

授予名銜

本會可設榮譽會長及其他名銜,名銜的授予得經會員大會會議通過。

第十三條

附則

理事會對本章程在執行方面所出現之疑問具有解釋權,但有關之決定得由會員大會追認。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澳門廣州市天河區同鄉聯誼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4號174/2017。

澳門廣州市天河區同鄉聯誼會

修改章程

第一條——名稱:

中文名稱:澳門廣州天河聯誼會。

葡文名稱:Associação de Amizade Macau Guangzhou Tian He。

英文名稱:Macau Guangzhou Tian He Friendship Association。

第二條——地址:澳門北京街244-246號澳門金融中心14樓H座,會員大會批准,會址可遷到本澳任何地方。

第十條——會員大會:

A.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大會。首次召集之大會需有半數會員出席才得作決議,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B.大會之召集需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第十二條——本會章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修改章程的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解散本會或延長本會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本章程所有未規範事項,概由會員大會內予以規範及解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