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7/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及參照六月一日第128/98/M號訓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聽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之意見,以及遵守其他的法定手續;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三款及第五款的規定,本人現委任下列高級職程的警官/消防官修讀同一條所指的指揮及領導課程,開課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

隸屬治安警察局:

警務總長

編號248851

謝偉;

警務總長

編號100961

黃子暉;

警務總長

編號105881

鄭錦華;

警務總長

編號125861

吳錦華;

警務總長

編號131861

梁碩敏;

警務總長

編號218851

劉錫漳;

警務總長

編號183871

關啟榮。

隸屬消防局:

消防總長

編號404911

尤潤當;

消防總長

編號445891

區耀榮。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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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