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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參照經第3/2001號行政法規第25/2001號行政法規第35/2001號行政法規第25/2004號行政法規第23/2010號行政法規所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四第(四)項,並根據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26/2009行政法規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Custódio Ribeiro Maria Mourão副警務總監﹝編號110831﹞因自願退休,其在治安警察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起終止。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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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