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1/2011

刊登日期:

2011.8.3

版數:

8224

  • 第1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1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清潔服務(第二部份)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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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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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中葡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易潔清潔服務公司……”

    更正為:“……易潔清潔服務……”。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丘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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