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警 察 總 局

公 告

警察總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公關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通告,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確定名單現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十六樓資源管理廳告示板,亦已上載於本局網址(www.spu.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通 告

第11/2010/DAF/SA號公開競投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閉路電視監察系統”進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或於本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內免費下載。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五時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時正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徐昕 8.5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歐陽瑜

委員:廳長 黃寶瑩

處長 羅健儀

———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許國璇 7.23
2.º 古振山 7.1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歐陽瑜

委員:廳長 黃寶瑩

處長 羅健儀

———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劉振權 7.7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 副局長 歐陽瑜

委員:廳長 官善賢

處長 羅健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字樓身份證明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申請的延伸的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的保護

———

二零一零年月十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一零年七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大西洋銀行 合共
上月餘額   $ 50,740,971.77   $ 46,165,617.27   $ 96,906,589.04
本月收入:            

庫房

$ 6,004,489,427.80   $ .00   $ 6,004,489,427.80  

財政運作

$ 1,045,000,000.00   $ 31,216,052,466.73   $ 32,261,052,466.73  
    $ 7,049,489,427.80   $ 31,216,052,466.73   $ 38,265,541,894.53
    $ 7,100,230,399.57   $ 31,262,218,084.00   $ 38,362,448,483.57
             
本月支出:            

庫房

$ 1,161,291,174.80   $ 6,543,630,742.70   $ 7,704,921,917.50  

財政運作

$ 5,865,000,000.00   $ 867,690,340.80   $ 6,732,690,340.80  

餘額支付

$ .00   $ 23,816,473,254.33   $ 23,816,473,254.33  
    $ 7,026,291,174.80   $ 31,227,794,337.83   $ 38,254,085,512.63

轉入下月之餘額

  $ 73,939,224.77   $ 34,423,746.17   $ 108,362,970.94
    $ 7,100,230,399.57   $ 31,262,218,084.00   $ 38,362,448,483.57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M/16號賬冊顯示之結算:            

釐印印花

$ .00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貴重物品

$ .00   $ 40,250.00   $ 40,250.00  

貴重物品及釐印之總額

  $ .00   $ 14,740,250.00   $ 14,740,250.00

政府庫房之出納

$ .00   $ 98,015,011,156.40   $ 98,015,011,156.40  

於澳門金融管理局之存款

$ -264,431,600,000.00   $ 141,796,500,000.00   $ -122,635,100,000.00  

各項存款——需清償之費用

$ .00   $ .00   $ .00  

雜項——需清償之費用

$ .00   $ -334,936,637.30   $ -334,936,637.30  

其他

$ .00   $ 146,824,781.74   $ 146,824,781.74  

總金額

  $ -264,431,600,000.00   $ 239,623,399,300.84   $ -24,808,200,699.16

現行預算費用之收支餘額

  $ 37,547,729,331.30   $ -12,645,905,911.20   $ 24,901,823,4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 10,185,054,294.29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1,102,887.4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財政局

制訂: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代局長 江麗莉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把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按照第13/2002號“規範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錄取及修讀制度”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有關澳門保安部隊第十三屆保安學員培訓課程投考人最後排名名單,體格檢查總結果及專業測試結果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張貼在位於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投考人亦可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www.fsm.gov.mo)查閱其個人評核結果。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公告,有關以審閱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及格准考人:
Maria Isabel Rodrigues Xavier 8.1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余萬琛

正選委員: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卓琼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公告,有關以審閱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及格准考人:
侯偉龍 7.8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關潔冰

候補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曾健華

二等技術員 霍浩基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公告,有關以審閱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四缺,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及格准考人:
1.º 阮佩珊 8.24
2.º Manuel Augusto Valente 8.16
3.º Paulo Fernando Do Rosário Antunes Esteves 8.13
4.º Ernesto Leong Da Silva Fazenda 7.9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關潔冰

候補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曾健華

二等技術員 霍浩基


衛 生 局

名 單

根據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病理解剖科專科同等學歷認可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應考人:
郭麗芳醫生 14.3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的批示,並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一般規定,以知識考試進行入讀專科培訓的開考,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而開考通告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通告更正。

現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公佈開考的准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准考人:
姓名
1. 歐仲源
2. 區炎光
3. 陳智伶
4. 陳瑩
5. 陳郁輝
6. 陳戍飈
7. 鄭霆鋒
8. 鄭麗兒
9. 張興瑩
10. 張雪飛
11. 鄭小玲
12. 趙德龍
13. 趙源立
14. 蔡綺芬
15. 蔡美雲
16. 秦暢勇
17. 秦國東
18. 鍾景生
19. 鍾淑華
20. 曹美芳
21. 陳莉盈
22. 霍永廣
23. 馮慧盈
24. 符仁
25. 馮君譽
26. 夏京文
27. 何罕燕
28. 何雍毅
29. 許釗虹
30. 許主平
31. 忻欣
32. 楊佩儀
33. 楊小蘭
34. 甘家華
35. 孔金英
36. 鄺錦強
37. 江帶育
38. 黎鳳儀
39. 林
40. 林巧珊
41. 林潤明
42. 林家鴻
43. 林允平
44. 林永連
45. 劉子健
46. 劉慶來
47. 劉詠嚴
48. 劉宇豪
49. 羅志驍
50. 李妙甜
51. 李韻瑩
52. 梁開業
53. 梁家榮
54. 梁敏慧
55. 梁永康
56. 梁永權
57. 梁家寶
58. 梁偉強
59. 廖志聰
60. 劉婕
61. 羅金帶
62. 陸鎮煊
63. Luis Borges Dias
64. 麥錦倫
65. 繆智豐
66. 梅仲常
67. 吳志華
68. 吳強
69. 吳軍民
70. 吳少芬
71. 柯曉國
72. 司徒翠影
73. 鄧瑞停
74. 余美媟
75. 王燕
76. 黃嘉強
77. 黃少芳
78. 黃蔚蔚
79. 原璧珊

被淘汰之投考人:

姓名 備註
1. 何指宇 a)
2. 江山慧 a)
3. 盧健慶 a)
4. 顏美儀 a)
5. 黃登輝 a)

a)欠交全科實習文憑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淘汰之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次開考的知識筆試將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於衛生局大禮堂內進行,考試為時三小時。准考人亦可瀏覽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查閱相關的知識筆試須知。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柯慶華

正選委員:李德明

陸美娟

通 告

按照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全科醫生職程全科專科醫務顧問級別。

1. 報考資格

1.1. 在上述範疇主治醫生職級服務至少五年者,無論其合同上之聯繫為何,均可報考相應的專科範疇醫務顧問級別。

1.2. 在截止遞交報考申請書之限期前,報考者擔任該職務之時間必須符合本考試之要求。

2. 遞交報考申請

2.1. 期限——報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2.2. 方式——報考人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提及的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於指定期限及正常辦公時間內親自遞交到衛生局文書科,並索取回條,或以雙掛號信寄往衛生局文書科。

2.3. 格式七表格應連同:

a)任職主治醫生的證明文件;

b)四份履歷;及

c)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評分方法

根據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考試是以履歷的公開審查及答辯方式進行,為此,典試委員會每一成員有十五分鐘發問問題,而報考人有同等時間作答。

有關開考的評分準則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4.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本開考之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全科主任醫生 鄭成業醫生

正選委員:全科主任醫生 馮浩明醫生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院長 蔡惠宏醫生

候補委員:全科主任醫生 陳艷群醫生

全科主任醫生 官世海醫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文 化 局

名 單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梁慶翔 8.84
2.º 李淑儀 8.72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 :行政暨財政處代處長 羅麗薇

委員:文化財產廳廳長 張鵲橋

資訊組組長 麥民安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杜健明 7.08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代處長 羅麗薇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崔貞貞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錫禧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黃燦樹  7.53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代處長 羅麗薇

委員:人力資源、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特級技術員 梁淑盈

———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二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Maria Manuela da Cruz Guerreiro 8.08
2.º 林瑞華 7.08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於文化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代處長 羅麗薇

委員:人力資源、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 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

特級技術員 梁淑盈

通 告

第 08/IC/2010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本人的權限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羅麗薇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作出下列行為:

(一)在符合法例規定的前提下,批准為期最多十一個工作天的年假享用申請,以及批准提前或延遲享受年假;

(二)根據法律規定,審批合理或不合理解釋之缺勤;

(三)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的機構和個人的函件,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以及發出屬於該附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函件。但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檢察長辦公室、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警察總局和海關的函件除外;

(四)簽署文化局人員之職務、法律或薪俸狀況作出的聲明書或其他同類的證明文件,並得確認該等文件的副本;

(五)准許簽發存檔於行政暨財政處的文件證明,但法律特別規定的除外。

二、本批示所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三、對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予以追認。

五、廢止公佈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04/IC/2010號批示。

六、在不妨礙第四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公 告

旅遊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保安看守服務” 進行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或議事亭前地9號地下澳門商務旅遊中心旅遊詢問處櫃檯查閱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及索取副本,亦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下載。

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投標價(50%);
——競投人在提供保安服務方面的專業認證(10%);
——證明從事有關行業的經驗(40%)。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 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並須繳交澳門幣壹拾貳萬元($120,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得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

旅遊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由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及議事亭前地9號地下澳門商務旅遊中心旅遊詢問處櫃檯查閱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及索取副本,亦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下載。

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將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投標書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如下:

——投標價(50%);
——競投人在提供清潔服務方面的專業認證(10%);
——證明從事有關行業的經驗(40%)。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截標日期前,於辦公時間內將投標書交予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 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枱,並須繳交澳門幣叁萬陸仟圓正($36,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得1)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2)銀行擔保;或3)以現金、本票或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之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體 育 發 展 局

名 單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獨一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羅保 8.30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戴祖義

正選委員:體育發展廳廳長 林蓮嬌

行政財政處代處長 林國洪

———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獨一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姚如龍 8.60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財政處代處長 林國洪

正選委員:體育設備管理處處長 萬展鵬

候補委員:組織、研究及資訊處處長 鄒國偉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東亞書院院長姚偉彬或其代任人及珍禧書院院長George Watt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部門的開支,上限至$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款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四)核准分期收取宿費。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份轉授予其轄下的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五、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 趙偉

副校長 何順文

副校長 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

副校長 黎日隆

———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安健及環境事務辦公室主任梁超明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 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部門的開支,上限至$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整);

(二) 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款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 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份轉授予其轄下的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五、本授權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 趙偉

副校長 何順文

副校長 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

副校長 黎日隆

———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授予東亞書院院長姚偉彬或其代任人及珍禧書院院長George Watt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法律容許的超時工作;

(四)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五)代表澳門大學簽署學生曾參與課餘活動之證明文件。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份轉授予其轄下的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五、本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授予安健及環境事務辦公室主任梁超明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法律容許的超時工作;

(四)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份轉授予其轄下的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五、本授權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中所載的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授予的權限,除可部分轉授予該通告第二十條所列的人員外,亦可部分轉授予基本學術單位轄下的研究中心主任。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轉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 趙偉

副校長 何順文

副校長 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

副校長 黎日隆

———

科技學院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經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三十六次會議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主任盧偉國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部門的開支,上限至$15,000.00 (澳門幣壹萬伍千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款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核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轉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科技學院院長 陳俊龍

———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中所載的澳門大學校長授予的權限,除可部分轉授予該通告第十八條所列的人員外,亦可部分轉授予基本學術單位轄下的研究中心主任。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轉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

科技學院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澳門大學校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核准之授權的第十八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主任盧偉國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法律容許的超時工作;

(四)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轉授權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科技學院院長 陳俊龍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公 告

第01/DOA/2010號公開招標

茲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為“澳門理工學院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購買設備——資訊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競投人可在辦公時間內前往高美士街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查閱及索取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

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開啟投標書當日起計算。

有意競投者,請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下午3:00時整在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集合聽標。

競投人須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5:45截標日期前,將投標書交到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並須繳交澳門幣柒萬元整($70,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繳交方式得透過現金存款至澳門理工學院會計及出納部或以銀行擔保的方式繳付。

開啟投標書定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10:00時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理工學院匯智樓一樓二號演講廳舉行。

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院長 李向玉

第05/DOA/2009號公開招標

茲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為“澳門理工學院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購買設備——傢俬”進行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競投人可在辦公時間內前往高美士街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查閱及索取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

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開啟投標書當日起計算。

有意競投者,請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上午10:00時整在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集合聽標。

競投人須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5:45截標日期前,將投標書交到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並須繳交澳門幣拾貳萬零捌佰元整($120,8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繳交方式得透過現金存款至澳門理工學院會計及出納部或以銀行擔保的方式繳付。

開啟投標書定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10:00時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理工學院匯智樓一樓二號演講廳舉行。

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院長 李向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名 單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劉素芬 8.4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惠程勇

正選委員:處長 雅永健

處長 劉麗群

———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Filipe Clemente de Souza 7.0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惠程勇

正選委員:處長 劉麗群

候補委員:處長 羅少萍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郭光華 8.37
2.º 甄耀平 7.5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鄧應銓

委員:廳長 胡柱鵬

處長 陳浩和

公 告

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考核、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海事人員七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為填補郵政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郵務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議事亭前地郵政局總部大樓二樓。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特級氣象技術員二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通 告

批示第30/IH/2010號

本人根據第24/2005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 授予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楊錦華以下權限:

(一) 批准有關人員享受年假及缺勤解釋;

(二)根據法律規定對有關人員更改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三)簽署該廳職責範圍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實體單純為編制卷宗及執行決定所需的信函或文書;

(四)簽署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及通知與第4/2007號行政法規《樓宇維修基金》資助計劃有關的信函;

(五)簽署向物業登記局查詢物業登記資料的信函。

二、 本授予的職權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 對行使現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 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由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楊錦華在現授予的職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五、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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