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7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楊寶儀以兼任方式擔任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為期兩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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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