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規定,鄭文禧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陳君慧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

廖治中及陳允波,為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30點,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鄭展良,為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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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張永春擔任法務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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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黃耀漢──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及按照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b)項的規定,修改其散位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執行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職務,薪俸點改為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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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議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二十四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唯一的應考人一等資訊技術員黎建明,現獲確定委任為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以填補第11/2000號法律附表一的空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二十四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應考人一等資訊督導員詹慶怡及梁慶欣,現獲確定委任為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以填補第11/2000號法律附表一的空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二十三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應考人一等公關督導員李靄慈及鄭秀賢,現獲確定委任為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以填補第11/2000號法律附表一的空缺。

Pacheco Ferreira, Norberto 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部門擔任顧問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合同內之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田愛珍——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在立法會輔助部門擔任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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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五和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中級法院書記長Artur Joaquim Remísio Maurício之編制外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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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 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麥宏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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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Miguel Ferreira Madaleno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55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惠蘭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助理員職級的薪俸點16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周志榮,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李錦明及梁妹,第六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杜建銘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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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芷娟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第二職階一等翻譯何志遠、胡秀蘭及陳慧玲,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應António Correia Marques da Silva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助理員李淑蘭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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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民 政 總 署

准 照 摘 錄

飲料場所“比哥咖啡”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獲本署發給第31/2004號准照,持牌人為Fernando António Madruga Gomes。該店位於氹仔廣東大馬路116號E及布拉格街85號南新花園第六座地下D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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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譚偉文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耀昌謝學士,為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四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Maria Teresa Leitão Catalão Mousinh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黃淑慧學士、梁, 啟康學士、伍, 尚偉學士及蔡, 莉莉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二月一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周, 栩嘉學士及張曉平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黎, 嘉駿及陳達新——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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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曹樂萌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永生、李曦晴及詹雅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十二月二日及十一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首位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其餘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Luís Manuel Pacheco de Matos Rolo Gonçalve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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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副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羅志遠、卓景賢及周惠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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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超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馬日添及鄧文沛分別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五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160及140,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及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Sales, Lurdes Maria及吳,炳鋕在本局分別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及預防危害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一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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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為期三個月:

黎, 雅倫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蔡, 堅濠學士及羅, 景文學士,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António Fernando Vitória da Silva學士,本局顧問——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erlinde Maria D’Assumpção Clemente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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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三級第六階段中葡小學中文教師李心怡,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976-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蕭,君志,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4378-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司法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督察Da Cunha, Manuel,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44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監獄第四職階副警長陳,景成,退休基金會會員編 號1245-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消防員黃,銳鴻,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767-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鄧培,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886-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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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顧振興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五級別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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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起,應身份證明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馮瑞珠本人的要求,終止徵用其在本辦公室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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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姍桃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批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與Mário Alberto Alves Cardoso學士續約一年,以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6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與張可明簽訂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四月二十九日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與一等高級技術員陳世傑及高振威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分別擔任本事務局技術支援廳基礎設施處處長及通訊處處長之職務。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 a) 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陳明明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 項,確定委任吳寧詩及鄭美琪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李沙錦、胡錫乾、凌素媚及岑笑容,首兩位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其餘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志明及駱雲光,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黃有明、李美貴及張杏芬,分別為第五、第四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130及120,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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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d)項和第四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譚炳棠在本局擔任司法警察學校校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以及經第2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六條第三款b)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Fernando Plácido Carion在本局擔任有組織罪案調查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 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現行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周振昇及樓煜淳分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十五日起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現行薪俸表的430及35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tónio Luís Mot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ristiano Xavier Pereira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的24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聯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陳錫明及梁慶餘簽訂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相等於現行薪俸表的110點,效力追溯期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開始。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吳柏強,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f)項的規定,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趙華添,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起,解除與其簽訂之散位合同。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梁榮仔,澳門監獄總警司,屬定期委任——根據七月十一日第62/88/M號法令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以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上述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獄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陳友諒,澳門監獄第四職階警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起終止職務。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林炳倫、余健恩及劉思燕——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之批示:

李蕙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李超亮,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黎鳳儀、陳偉中、馮慧盈、符仁、何雍毅、陸鎮煊及柯曉國,為未分類醫生,首位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鄭暉及朱永源,分別為第三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及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葛濱及梁紀康,分別為第三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及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Elina Maria Azedo Victal及李耀珮,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劉頴斯,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容惠英、甘惠珠、李咏紅、梁珠、麥玉霞、林華京、毛雅香、李燕玲及鄧瑞冰,為第四職階護士,首五位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其餘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十月二十一日、十月二十二日及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黃美梨,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馮美玲、劉錦濤及Armando Augusto da Rosa,分別為第三、第二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十月二日及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勞佩華,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梁杰明,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吳桂鳳及梁迪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及十月九日起獲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第四職階。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黃子秉,為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周穎華,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周俊萍、梁迪儀及吳桂鳳,首位為第四職階護士,其餘為第三職階護士,皆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期間獲續期一年,並獲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之高一職階:

歐陽翠麗及梁儉華,為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

歐陽美連、陳家霞、陳莉莉、謝心怡、鄭珊珊、張銀笑、蔡楚娟、容家敏、高蔓芝、黎逸敏、黎惠清、梁海健、馬倩瑜、吳永生、司徒玉花及溫家淇,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起轉為第四職階。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呂子育,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谷臻,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重新訂立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衛生局組織法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批示:

鄭少容,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和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之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二階段中葡小學之中文教師,薪俸點為360,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四年度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批示核准:

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

«02-03-09-02-01»

經濟分類 項目 注銷 追加
02-03-05-03-10 運輸 —— 乘客   $ 300,000.00
02-03-08-11 其他 $ 300,000.00  
 

總額

$ 300,000.00 $ 300,000.00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文綺華——委員: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周惠馨、周婉兒及黎美芬——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João Rebelo da Silva Couto Pontes——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被錄取在本局提供研究暨計劃方面的服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葉露,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Paula Isabel Désirat Machado及陳力——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盧小芳,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應其本人之請求,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終止其職務。

准 照 摘 錄

“格蘭”和葡文名稱為“Taipa”酒店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獲發第428/2004號牌照,持牌人為“格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ociedade de Investimento e Desenvolvimento Grand,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 Invest &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該酒店被評定為三星級,位於澳門氹仔美副將馬路及嘉樂庇總督馬路交界地段。

———

“格蘭”和葡文名稱為“Grande”餐廳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獲發第429/2004號牌照,持牌人為“格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ociedade de Investimento e Desenvolvimento Grand,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 Invest &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氹仔美副將馬路及嘉樂庇總督馬路交界地段“格蘭酒店”2樓(M3層)。

———

“格蘭”和葡文名稱為“Grande”酒吧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獲發第430/2004號牌照,持牌人為“格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ociedade de Investimento e Desenvolvimento Grand,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 Invest &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氹仔美副將馬路及嘉樂庇總督馬路交界地段“格蘭酒店”地面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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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刊登有關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四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五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之批示核准:

二零零四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之第五修改

澳門幣

二零零四年度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獨立預算之修改

澳門幣

二零零四年度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獨立預算之修改

澳門幣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副院長:周經桂 ——秘書長: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甄美娟及朱振榮,均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旅遊學院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之規定,甄美娟繼續處於超額狀況。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人員鄭岳威、Shin Chung Low Kam Hong、朱惠明、梁俊佳、呂常新及陸惠財,分別擔任運輸廳廳長、基礎建設廳廳長、水力暨環境衛生處處長、監察處處長、保存暨修葺處處長及圖則暨工程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延長徵用政府船塢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岑詠雪的期限,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Joaquim Dia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5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及五月十二日第17/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二等高級技術員譚光民為本局副局長,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為期一年。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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