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為第四屆東亞運動會賽區購置傢具和物料之公開招標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3.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及其地址:位於氹仔體育路185號及195號的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4. 擬取得的資產和服務:為第四屆東亞運動會賽區購置傢具和物料。

5. 安裝地點:在判給實體指定的位置。

6. 查閱卷宗和索取副本的地點、時間和費用: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時間:辦公時間。

(3)費用:每份招標卷宗副本的費用為澳門幣伍仟元整($ 5,000.00),收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7.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和期限: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接待處。

(2)期限:自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第二十日或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五時整。

8.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至截標日止,投標人應前往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以便獲悉可能的額外說明資料。

9. 投標所需的臨時擔保:通過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的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澳門幣壹拾叁萬元整($ 130,000.00)的臨時擔保。

10. 開標的地點和時間:

(1)地點: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2)時間:遞交投標書限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

(3)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澄清其所遞交文件中可能出現的疑問。

11. 投標書的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起九十日;該期限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予以延長。

12. 判給準則:招標方案第十一條規定。

13. 確定擔保:通過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的方式,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判給服務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的確定擔保。

14. 底價:不設底價。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名 單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盧貴妹 8.46
2. 黃樂宜 8.03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佩貞

委員:黃文富

歐舜華

———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穆欣欣 8.00
2. 歐舜華 7.97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佩貞

委員:黃文富

春華李

———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海城 7.92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佩貞

委員:黃文富

歐舜華

———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編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編輯兩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黃智謙 7.80
2. 陳裕康 7.22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佩貞

委員:黃文富

歐舜華

———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嘉欣 7.33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佩貞

委員:黃文富

歐舜華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主任文案一缺,經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歐啟賢 7.6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委員:張詠如

黃昌齡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10月之商業登記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身 份 證 明 局

公 告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以下空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一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機械工程範疇)壹缺,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

交通運輸部部長 Luís Correia Gageiro

———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貳缺,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

管理委員會委員 Isabel Celeste Jorge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張碧玲 8.08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Cristina Gomes Pinto Morais

正選委員:晴錦黃

候補委員:方偉雄

———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健妍 8.40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譚國柱

正選委員:Ngan Ioc Lun

候補委員:陳詠兒


財 政 局

二零零四年營業年度之臨時帳目(一月至九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Carlos F. A. Ávila——廳長 Vitória Conceição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二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及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通 告

勞工事務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

勞工事務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

勞工事務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三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名 單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許洪勝 8.25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基金發放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首席高級技術員 郭英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張詠彤 9.6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基金發放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首席高級技術員 郭英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八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Meneses e Castro Seabra de Mascarenhas, Ricardo Manuel 9.77
2. 李玉明 9.53
3. 李夏薇 9.31
4. 關群仙 9.08
5. 蔡小媚 8.42
6. 黃淑儀 8.11
7. 李卓紅 8.03
8. 陳美儀 7.75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基金發放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李衍蔭

特級技術輔導員 鄧雨暉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Silva, Antonio Luis da 7.98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基金發放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李衍蔭

特級技術輔導員 鄧雨暉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三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Ng, Rosa 7.81
2. 梁妙儀 7.62
3. 李綺梨 7.55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基金發放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李衍蔭

特級技術輔導員 鄧雨暉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鄭秀綿 7.63
2. 郭錦明 7.46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基金發放處處長 關冠群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李衍蔭

特級技術輔導員 鄧雨暉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名 單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零四年第三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 支付運作費。 02.07.2004 $ 150,000.00
澳門付貨人協會 宣傳印刷品資助。 10.06.2004 $ 4,650.00
澳門出入口商會 宣傳印刷品資助。 09.06.2004 $ 6,804.00
美豐騎具製品廠 資助參加“BETA 2004”。 26.01.2004 $ 36,129.50
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 宣傳印刷品資助。 09.06.2004 $ 12,000.00
中澳紡織製衣染廠有限公司 資助參加“第四屆中國(深圳)國際品牌服裝服飾交易會”。 11.06.2004 $ 12,336.00
萬通貿易行 資助參加“第四屆中國(深圳)國際品牌服裝服飾交易會”。 11.06.2004 $ 12,336.00
澳門社會科學學會 贊助「澳門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研究。 17.12.2003 $ 50,000.00
鄺彼得 獎學金。 13.08.2004 $ 1,500.00
方子清 獎學金。 13.08.2004 $ 1,500.00
澳門科技大學 贊助「粵西平臺調查研究」課題研究。 28.07.2004 $ 57,700.00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代主席 陳敬紅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通 告

茲通知,為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專業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五缺,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可獲准面試的投考人名單已張貼於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並上載於本局網頁(www.fsm.gov.mo)。有關招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現通知接觸不到的,隸屬澳門治安警察局的副警長編號103931林海軍,就起訴他的待決紀律程序編號334/2002及239/2002,由本通告刊登日起計三十(30)天內提交自白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高級技術員組別中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化驗範疇)兩缺;
高級技術員組別中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人力資源範疇)一缺;及
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中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鑑定員三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及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更正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五十缺之事,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心理測驗的結果將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龍嵩街本局新翼大樓地下及本局網頁www.pj.gov.mo內公布;

(二)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上述的名單內公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零四年第三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瞿國英

公 告

根據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下列職位:

化驗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三缺;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員一缺;
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一等文員一缺;
第一職階第三職等首席助理技術員六缺;
第一職階第二職等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通 告

批示第7/SS/2004號

中藥房專門出售之中藥材表之更改是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第十三條五款之規定以及中藥事務技術委員會之贊同意見而進行的。

有關表之更新是為了加強中藥材售賣的管理、便於對含有此等中藥材成份產品之分類及保證其質量。

基於上述原因,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五款之規定,衛生局決定:

1. 核准本批示所附之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

2. 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由以下三部份組成:

第I部份:表I——毒性中藥材表(中藥房專門出售)
第II部份:表II——普通中藥材表(中藥房專門出售)
第III部份:表III——食藥兼用中藥材表(非中藥房專門出售)

3. 含有食藥兼用中藥材成份的產品,在其包裝或說明書上聲稱有治療或預防疾病者,均視為等同於十一月十四日法令第53/94/M號所指的中成藥。

4. 廢止1998年9月2日《澳門政府公報》第35期——第二組所公佈之澳門衛生司司長之批示第4/SSM/98號。

5. 此批示於本公佈日起三個月後生效。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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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區 所 用 中 藥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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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現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16/P/2004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更換及安裝三臺工業洗衣機”。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前往上址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標的供應及安裝有關設備之場地。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之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40,000.00(澳門幣肆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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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現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進行第17/P/2004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更換及安裝仁伯爵綜合醫院第一期中央冷凍水機組”。

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前往上址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標的供應及安裝有關設備之場地。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之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時在本局領導層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 80,000.00(澳門幣捌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特此公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柯利華為其曾任衛生局高級護士之亡妻傅靜嫻申請死亡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補助。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領取上述津貼及其他補助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接獲任何異議,則其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公 告

旅遊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保安看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人事、文書處理暨檔案科查閱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

投標人須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截標日期前,將投標書交予本局人事、文書處理暨檔案科,並須繳交澳門幣伍萬元($50,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繳交方式得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或銀行擔保;或透過旅遊局儲備暨會計科繳交。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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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人事、文書處理暨檔案科查閱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

投標人須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截標日期前,將投標書交予本局人事、文書處理暨檔案科,並須繳交澳門幣貳萬元($20,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繳交方式得透過大西洋銀行並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的現金方式存入;或銀行擔保;或透過旅遊局儲備暨會計科繳交。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三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之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內的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公 告

為填補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的以下空缺,現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對象為體育發展局公務員。開考通告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行政暨財政處,遞交報考申請表的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旅 遊 學 院

公 告

茲特公佈,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之批示,以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學院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望廈山本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辦公日起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金蓮花廣場及海景花園前行人隧道工程”建造承包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友誼大馬路近蓮花廣場及近海景花園。

4.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行人隧道。

5. 最長施工期:180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320,000.00(澳門幣叁拾貳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五)約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日期: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公開開標日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 $600.00(澳門幣陸佰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5%;
——材料10%;
——施工計劃10%;
——合理工期10%;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15%。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為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三缺,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於 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冼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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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冼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