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64/SAS/98號批示

公報編號:

36/1998

刊登日期:

1998.9.7

版數:

1047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所開辦之指揮及領導課程之證書式樣及有關徽章。
部份被廢止 :
  • 第41/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修讀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保安學員培訓課程以及為進入獄警隊伍職程警員職級的職前培訓課程的學員的特別制服的式樣及其名稱,以及個人裝備及其名稱,並核准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執行職務的屬治安警察局和消防局本身編制、海關關員編制及懲教管理局獄警隊伍職程的人員,以及修讀專業課程的人員所使用的標誌及徽號的式樣、描述和其他特徵。
  • 第5/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教授的指揮及領導課程的證書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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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4/SAS/98號批示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所開辦之指揮及領導課程旨在培訓合適之軍士化人員以便在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擔任指揮及領導之職務;

    因此,有需要核准該課程之證書及有關徽章;

    基於此;

    保安政務司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及一百五十五條之規定,以及按照九月十九日第236/95/M號訓令第一條h)項所賦予之權限命令:

    一、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有關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所開辦之指揮及領導課程之證書之式樣及有關徽章,該附件成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證書係以黑色字淺色底印刷,側邊有兩條藍色和金色邊紋,有保安高校標誌以及四周由一條12毫米寬之白色邊線圍繞。

    三、證書係由保安高校校長簽署並由該高等教育機構之沿用印章以茲證明。

    四、徽章之格式為3乘4厘米,由一盾牌作為象徵,該盾牌盾身為紅色,盾邊為金色,盾中央有一條龍,拿看一本打開的書,盾牌上用金色刻上指揮及領導課程之中葡文字樣。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政務司辦公室

    政務司 孟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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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第64/SAS/98號批示附件。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第64/SAS/98號批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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