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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97/M號訓令

七月七日

經澳門司法委員會建議:

總督根據八月二十九日第112/91號法律第二十條第四款、八月十八日第55/92/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及三月二日第17/92/M號法令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以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命令:

獨一條 委任學士José Maria Dias Azedo、Sam Hou Fai、Alice Leonor das Neves Costa及Choi Mou Pan擔任澳門第一審法院法官之官職。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