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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93/M號訓令

六月二十一日

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訂定了高等教育基本目標,並設立該教育水平授予的學位。

鑑於有需要培訓有能力帶領本地區技術發展進程的本地人才。

由於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已通過科技學院工程各個碩士課程計劃。

經澳門大學建議;

考慮到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三款及第十七條的規定;

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一款b項賦予的能力,著令:

第一條——核准科技學院工程各個碩士課程計劃。

第二條——各個課程包括成為本訓令組成部分的附件I、II及III所載的電子及電工工程、電腦工程及土木工程等專科。

第三條——一、課程任何一個專科內科目均分兩個學期教授。

二、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七條四款的規定,課程還包括撰寫一篇獨創性論文。

三、論文的提交和答辯應在學習部分完結後最多十二個月內為之。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四日於澳門政府

著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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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

電子及電工工程碩士

科目 形式 每週學時 學分
研究導論 必修 3 3
高等數學 3 3
電機起動之過渡期 選修* 3 3
微電子線路設計 3 3
訊號的數碼處理 3 3
有功網絡理論 3 3
控制系統高等論題 3 3
線路模擬高等論題 3 3
智能系統 3 3
電機及能源系統的特殊操作      
模式 3 3
微電子學在通訊及訊號處理      
的應用 3 3
半導體激光與物性 3 3

* 學生應選修其中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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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I

電腦工程碩士

科目及研討 形式 每週學時 學分
軟件工程基礎 必修 3 3
電腦通訊及網絡 3 3
作業系統與當代程式設計 3 3
數據庫當今的發展 3 3
計算科學研討I 3 3
計算科學研討II 3 3
編譯器結構 選修* 3 3
算法的設計與分析 3 3
複合理論 3 3
軟件工程的常用方法 3 3
離散系統模擬 3 3
電腦系統的工作模式 3 3
人工智能的原理與應用 3 3

* 學生應選修其中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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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II

土木工程碩士

科目 形式 每週學時 學分
高等數學 必修 3 3
彈性及塑性理論 3 3
有限單元法 3 3
高等土力學 選修(1) 3 3
土壤測試及深層探土 3 3
基礎工程進階 3 3
土動力學 3 3
基礎結構工程 3 3
地質工程特殊論題 3 3
結構振動 選修(1) 3 3
薄壁及薄殼 3 3
結構分析及有限單元 3 3
鋼的及混凝土結構的彈性      
分析 3 3
基礎結構工程 3 3
結構工程特殊論題 3 3

附註:選修科是在未被取錄前公佈。

(1)學生應選修五科,其中三科應屬有關專科:地質或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