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日,星期二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全文版本PDF

副刊

全文版本PDF

第二副刊

全文版本PDF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規定海事署負責葡國海軍與澳門政府簽訂協議書之經常負擔的三月二十日第18/89/M號法令中文譯本

修訂建設計劃協調司人員團體的三月二十七日第23/89/M號法令中文譯本

第28/89/M號法令:

核准本地區給予「澳門號」三桅船船員膳食津貼的三月二十日第48/89/M號訓令中文譯本

修訂公眾服務暨諮詢中心人員團體的四月三日第60/89/M號訓令中文譯本

將葡語推廣中心之設立制度與及籌備委員會職務延長180天的四月三日第61/89/M號訓令中文譯本

第71/89/M號訓令:

第72/89/M號訓令:

第73/89/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第56/GM/89號批示:

第57/GM/89號批示:

第58/GM/89號批示:

第59/GM/89號批示:

第60/GM/89號批示:

經濟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批 示 摘 錄


官 署 文 告


法律文告及其他


副刊

目 錄

第29/89/M號法令:

總督辦公室

第61/GM/89號批示:

第62/GM/89號批示:


第二副刊

目 錄

官 署 文

經濟司佈告: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