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58/84/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7/1984

刊登日期:

1984.6.30

版數:

1398

  • 訂定有權與外地公共人士商討涉及本地區公共行政之任何協議或合約之官員。
被廢止 :
  • 第84/99/M號法令 - 廢止八月十八日第28/81/M號法令及六月三十日第58/84/M號法令。
  •  
    部份被廢止 :
  • 第24/88/M號法律 - 核准市政區法律制度。
  •  
    相關類別 :
  •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4/99/M號法令 廢止

    第58/84/M號法令

    六月三十日

    PDF文本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