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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4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聖若瑟大學開設葡萄牙與中國研究(語言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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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葡萄牙與中國研究(語言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人文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8學分

附件二

葡萄牙與中國研究(語言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葡萄牙語音學 必修 45 3
初級葡語 " 45 3
葡語語言結構 " 45 3
言習室I " 45 3
言習室II " 30 2
初級葡萄牙語言與文化 " 45 3
初級葡語文法 " 30 2
中文文學選讀 " 45 3
普通話I " 45 3
普通話II " 30 2
普通話III " 45 3
普通話IV " 30 2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30 2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30 2
思考與論證 " 30 2
 
第二學年
葡語系國家語言與文化I 必修 45 3
葡語系國家語言與文化II " 30 2
葡文寫作 " 45 3
葡語會話練習I " 45 3
葡語會話練習II " 45 3
言習室III " 45 3
言習室IV " 30 2
葡語文法 " 45 3
中文寫作 " 45 3
國文 " 30 2
普通話V " 45 3
普通話VI " 30 2
普通話VII " 45 3
普通話VIII " 30 2
生命與科學 " 30 2
 
第三學年
葡文語法語義學I 必修 45 3
葡文語法語義學II " 30 2
葡語系國家語言與文化III " 45 3
葡文學術寫作I " 45 3
葡文學術寫作II " 30 2
葡語世界通史 " 45 3
葡語文學作品選讀I " 45 3
葡語文學作品選讀II " 30 2
演說與辯論 " 30 2
澳門研究 " 30 2
澳門文學與藝術 " 30 2
研究方法 " 30 2
 
第四學年
葡萄牙語言、文學與文化I 必修 30 2
葡萄牙語言、文學與文化II " 30 2
翻譯理論與實務I " 45 3
翻譯理論與實務II " 45 3
口譯理論與實務I " 45 3
口譯理論與實務II " 45 3
現當代中國文化與中文文學I " 45 3
現當代中國文化與中文文學II " 30 2
思想史I " 45 3
思想史II " 30 2
引導閱讀 " 30 2
實習/研究計劃(任選一科) " 12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