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25/2015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52/2015

刊登日期:

2015.12.28

版數:

1103

  • 訂定價值明顯低微的債權金額。
相關法規 :
  • 第10/2015號法律 - 勞動債權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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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勞工、就業及職業培訓 -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 - 社會保障 - 外地勞工 - 社會保障基金 - 勞工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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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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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5/2015號行政法規

    訂定價值明顯低微的債權金額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10/2015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價值明顯低微的債權金額

    第10/2015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第八條第四款所指的金額訂為澳門幣一千元。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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