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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6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6/201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經濟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3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66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所載的選修科目,取得24學分;

(三)修讀附件二表三所載的科目,取得43學分,其中:

——修讀必修科目,取得33學分;

——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4學分;

——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至4學分;

——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科目,取得2至4學分。

附件二

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管理學 必修 45 3
統計學 " 45 3
會計學 " 45 3
財務學 " 45 3
經濟法 " 45 3
微觀經濟學I " 45 3
微觀經濟學II " 45 3
宏觀經濟學I " 45 3
宏觀經濟學II " 45 3
計量經濟學I " 45 3
計量經濟學II " 45 3
數理經濟學 " 45 3
國際經濟學I " 45 3
國際經濟學II " 45 3
博弈論 " 45 3
產業經濟學 " 45 3
區域經濟學 " 45 3
金融經濟學 " 45 3
貨幣經濟學 " 45 3
行為經濟學 " 45 3
經濟學專題 " 45 3
作業項目 "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讀下列科目,以取得6學分:
應用經濟學類選修科目
經濟史 選修 45 3
經濟預測與產業分析 " 45 3
環境經濟學 " 45 3
房地產經濟學 " 45 3
公共經濟學 " 45 3
發展經濟學 " 45 3
勞動經濟學 " 45 3
健康經濟學 " 45 3
 
學生須選讀下列科目*,以取得18學分:
工商管理類選修科目
商業倫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選修 45 3
保險學 " 45 3
銀行管理 " 45 3
金融風險管理 " 45 3
稅制 " 45 3
財務報表分析 " 45 3
股票與投資分析 " 45 3
固定收益證券 " 45 3
金融衍生工具 " 45 3
金融市場與機構 " 45 3
公司理財 " 45 3
金融營銷學 " 45 3
金融建模 " 45 3

* 除本表所載的工商管理類選修科目外,學生尚可選讀澳門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內“專業範疇”的必修科目(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科目除外)。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大學英語I 必修 90 6
大學英語II " 60 4
大學英語III " 60 4
大學英語IV " 90 6
大學語文 " 45 3
高等數學 " 45 3
中國文化通論 " 45 3
西方文化通論 " 30 2
體育I " 15 1
體育II " 15 1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材料科學與能源科學 " 30 2
資訊科學技術概論 " 30 2
中醫養生基礎知識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一)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二)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三) " 30 2
 
社會科學
法學概論 選修 30 2
政治學概論 "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教育學概論 " 30 2
行政學概論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一)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二)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
哲學導論 選修 30 2
美學概論 " 30 2
中國戲劇欣賞 " 15 1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15 1
唐詩欣賞 " 15 1
宋詞欣賞 " 15 1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15 1
中國民族音樂欣賞 " 15 1
中國美術作品欣賞 " 15 1
西方美術欣賞 " 15 1
西方音樂欣賞 " 15 1
文化藝術素養 " 15 1
中國書法藝術 " 15 1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 " 15 1
國寶鑑賞 " 15 1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一)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二) " 30 2
外國語言入門專題項目(三)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一)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二) " 15 1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三) " 15 1

註: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