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8/2013

刊登日期:

2013.2.18

版數:

128

  •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內地景觀 五”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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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中國內地景觀 五」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含面額十二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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