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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6/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7/2010

刊登日期:

2010.7.5

版數:

497-498

  • 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
相關法規 :
  • 第61/96/M號法令 - 重組統計暨普查司之組織結構--廢止十二月三十一日第74/87/M號法令第二十九條至第六十五條及二月十九日第46/90/M號訓令。
  •  
    相關類別 :
  • 統計暨普查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6/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人員編制

    經三月十五日第81/99/M號訓令修改的十月十四日第61/96/M號法令第十五條所指的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由附於本行政命令並作為其組成部分的表一取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命令公佈。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

    表一

    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

    (十月十四日第61/96/M號法令第十五條所指者)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 局長 1
    副局長 2
    廳長 5
    處長 10
    組長 1
    科長 2
    高級技術員 6 高級技術員 44
    傳譯及翻譯 - 翻譯員 4
    統計 - 統計技術員 30
    技術員 5 技術員 13
    傳譯及翻譯 - 文案 1
    技術輔助人員 4 技術輔導員 28
    3 行政技術助理員 32
    普查暨調查員 66
    統計 - 對外貿易編碼員 18 a)
    資訊 - 資訊助理技術員 4 a)
    工務 - 繪圖員 2
    工人 1 勤雜人員 3 a)

    總數

    266

    a)職位出缺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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