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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3/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0/2008

刊登日期:

2008.5.19

版數:

598-599

  • 廢止九月七日第177/85/M號訓令、三月四日第47/91/M號訓令、七月六日第141/92/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二日第84/93/M號訓令。

葡文版本

廢止 :
  • 第177/85/M號訓令 - 核准「Kai Sun」洋行安裝及使用一座專有陸地流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
  • 第47/91/M號訓令 - 關於核准「澳門教區主教府」安裝及使用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事宜。
  • 第141/92/M號訓令 - 批准Hi-Tech通訊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服務。
  • 第84/93/M號訓令 - 核准一名市民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
  • 相關類別 :
  • 電信管理局 -

  • 第13/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由於相關之權利人要求廢止分別經九月七日第177/85/M號訓令、三月四日第47/91/M號訓令、七月六日第141/92/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二日第84/93/M號訓令賦予有關安裝及使用陸地移動服務及衛星固定服務無線電通訊網之第17/83號、第6/91號、第54/92號及17/93號之政府許可;

    經電信管理局建議;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獨一條:廢止九月七日第第177/85/M號訓令、三月四日第47/91/M號訓令、七月六日第141/92/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二日第84/93/M號訓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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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查閱:

    刑偵與法制
    雜誌第三十一期

    司法警察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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